第117章 工作安排(第2/2 页)
个的,有问题吗?”
“没问题,太没问题了。”
10万刀,合到15万多软妹币了。别说买几条狗了,就是买文殊菩萨的青狮子都没问题。他要是不给,那就把他打得满头包,不给也得给。(文殊:我谢谢你,老子本来就满头包。)
阿弥陀佛,又犯口业了,罪过,罪过。
“最晚明年五月份要搞到,血统越纯正越好。”
“我今天就联系那边的战友,尽快安排进藏。”
“好的,我会往账户上汇20万美刀,你注意查收。”
没有中间商赚差价,这是商业逻辑里面最大的笑话。
不管做啥生意,怎么可能没有中间商。一笔生意的促成,里面会有大大小小、形形色色的人,越复杂的生意中间商越多。
李国庆这个“中间商”当的,好像也不是特别过分哈。
汉娜老太太支付了20万刀给他这个“总包”,他给一级分包商也就拦腰斩断,已经算是良心总包了。
什么,把咱们的“国宝级”动物往国外倒腾,是犯罪。
大哥们,拜托,又不是倒腾的食铁兽,那玩意谁碰谁死。再珍贵的藏獒,也无非是藏区牧民们的看家狗而已。
后世藏獒神话破灭以后,好多藏区小县城小城镇,成百上千条藏獒成为流浪狗聚集在街道旁、垃圾堆上,时有伤害人、牛羊和野生保护动物的情况发生。据说有的藏獒甚至变成了涮火锅的食材。
所以啊,哪他么那么多“国宝级”好东西。
把流失在外的东西炒成所谓的“国宝级”,纯粹是老外蒙提前富裕起来的一部分华夏人的。
藏獒热的开端据说是湾省的一个张姓艺人从花旗国华120万买回去了一条藏獒,货币单位是啥不知道,反正据说能在湾省买栋洋房。
老子这叫反向带货,挣老外的钱,老子骄傲了吗?
其实花旗的藏獒,也是从国内弄过去的。
1963年,花旗探险家毕索普从喜马拉雅山带走了一批纯黑色的藏獒。一睹藏獒风采的花旗人给它们起了个“来自世界屋脊的神犬”的别名,对它们的推崇可见一斑。
华夏的东西出趟国,然后转一圈再高价卖给华夏人,悲哀啊。
放下电话,往席梦思大床上一倒,李国庆终于找到了点当大老板的感觉:一个电话,几十万的生意;当老板的坐在办公室里跟小秘调着情,呸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。